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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30条硬核意见助力山西转型发展
2020-04-30 10:20:30 来源:《政府法制》杂志社
    
    4月2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山西法院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出席发布会,并深入解读了省高院近期制定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管应时表示:“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为契机,不断深化对山西发展阶段特征、演进趋势、内在规律的科学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提出的‘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上来,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服务保障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以法治思维、改革精神、创新办法和精准举措强化服务保障的责任担当。”
    管应时介绍,《意见》包括6个部分,共30条。省高院围绕省委提出的“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及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主要从“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实现高水平崛起营造激发动能的法治环境、为坚持高标准保护营造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为创造高品质生活营造人民满意的民生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全过程服务保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的各项具体措施,旨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上下左右齐抓共进的工作局面,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整体合力,为促进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振兴崛起、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推进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推动实现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促使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渠道解决。
    为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省高院还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对司法服务保障过程中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司法举措,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联席会议、日常汇报等方式,有效落实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各项工作措施。同时,《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建立领导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服务保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的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在此次发布会上,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晓轩还回答了记者提出的“关于如何为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服务、如何为贯彻落实 ‘四为四高两同步’提供刑事司法保障、如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问题。(段世栋)
(责任编辑:韩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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