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自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合法经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的相关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78家校外培训机构上报了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以及合法经营承诺书。
6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太原市教育局召集全市63家较大规模的校外培训机构召开合法经营行政指导会,发布《太原市校外培训机构合法经营行政指导提示书》,并从规范收费管理、价格行为、广告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保护、线上经营行为、诚信经营七个方面进行了提示。
校外培训机构合法经营行政指导会后,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进入为期1个月的自查自纠阶段。共有178家校外培训机构上报了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以及合法经营承诺书。7月以来,针对自查整改情况,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一次集中检查,执法人员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1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
“在价格方面,抽查的培训机构中,绝大部分都有明码标价公示,但存在未经监制、未公布价格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行为。其中有1家没有明码标价公示,已作出当场罚款1000元的处理。”在发布会现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广告方面,我市共查处违反《广告法》的案件3起,2起已结案,1起正在处理。此外,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案件1起,已结案,处罚3万元。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整治,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绝不能让良心行业变成逐利产业。同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净化广告市场,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