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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深化改革、 转型发展、改善民生重大举措及成果” 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9-09-19 11:30:08 来源:三晋传媒网

各市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党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重大举措及成果”评选活动方案》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2019年9月10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改善民生重大举措及成果”评选活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全省各方面建设和发展迈上新的征程。为充分展示近年来山西内生动力、发展态势和整体形象发生的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决定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重大举措及成果”评选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突出展现山西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的生动实践。通过山西的重大变化,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努力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过程变为全面认清形势、坚定前进方向的过程,变为凝聚奋进力量、鼓舞创业斗志的过程,变为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的过程。

二、评选机制

1.评选活动设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筹做好评选活动。评选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

2.省联席会议总负责人为林武同志,负责人为吕岩松、廉毅敏、胡玉亭同志,组成人员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工作人员从省直有关单位抽调。

3. 各市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属各高等院校及大型企业党委(党组)负责抓好本地本单位评选活动。

三、工作安排

1.广泛征求意见(9月20日前完成)。各市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属各高等院校及大型企业党委(党组)要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别推选一批能够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三个方面取得的具有牵引性、突破性、标志性的重大举措及成果。各地各单位推选数量不限,由各地党委宣传部,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以及省委军民融合办党建处汇总整理,报送省评选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明确候选名单(9月20日至25日)。省评选活动联席会议组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十九大代表、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省直新闻媒体负责同志以及群众代表,对推荐名单进行分析审议后,提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三个方面各15个重大举措及成果的意见,并向省委报告。

3.再次征求意见(9月26日至10月10日)。将联席会议提出的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三个方面各15个重大举措及成果的意见告知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由各党委(党组)再次组织听取意见,可以组织投票。与此同时,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和各市党报、广播电视台、晚报都市报及省内各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评选活动投票公告和选票,公众从三个方面候选重大举措及成果中各选出10个,投票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时(投票方案另行制定)。

4.确定并公布评选结果(10月11日至15日)。省评选活动联席会议组织评审,确立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三个方面各10个“重大举措及成果”名单,报省委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随后组织专题宣传(方案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重大举措及成果”评选活动,是我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一项重要安排。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社区组织等作用,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投票活动。

2.注重发动群众。要把体现群众主体性、提高群众参与度贯穿到评选活动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既要注重效果导向,重点推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举措及成果”;也要注重过程导向、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3.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大契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之所以取得巨大发展成就和历史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营造全省上下坚定不移跟党走、奋力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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