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晋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林武拜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 蓝佛安出席
7月8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率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在山西省开展执法检查。9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在太原拜会武维华和执法检查组一行。省委副书记、省长蓝佛安出席。
武维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山西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动农业特优高效发展,依法促进乡村振兴,“三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武维华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乡村振兴领域一部固根本、管长远的法律,也是一部“三农”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要提高思想认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清依法促进乡村振兴,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顺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到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社会治理、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林武代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武维华一行莅晋检查指导表示欢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给予山西的支持帮助表示感谢。他说,习近平总书记五年三次亲临山西考察调研,充分肯定山西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极大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干劲。全省上下牢记领袖嘱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狠抓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三大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法治是重要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山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以落实好这部重要法律为重点,强化政策配套,健全工作机制,加快补齐短板,特别是在良种引育、现代化设施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执法检查组此次莅晋开展工作,是对山西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力指导和促进。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压紧责任链条、强化工作举措、加大资金投入、抓好队伍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确保乡村振兴促进法在三晋大地落地见效,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希望执法检查组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更多指导,助推山西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晋期间,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大同、朔州、忻州、晋中、临汾、运城等地进行检查,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德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龙庄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王超英,全国人大代表张伟、赵昭等参加检查。省领导李凤岐、卢东亮、罗清宇、张志川参加有关活动。(记者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