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依法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及时采取四项措施构筑清明期间防火安全网,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8日以来,全市共查处野外非法用火案件45起,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46人。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对火种火源的源头防控,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市、县、乡三级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抽查,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巡查整治排除隐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会同消防、民政、文物、宗教等部门,对公墓、陵园等祭祀场所和文物古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压实防护责任。对辖区内易用火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隐患第一时间发现排除。同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临时联勤防火检查卡点,开展高等级查控勤务,逐人逐车进行检查,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清明期间,全市县乡村三级共设立卡点417个。
加大打击曝光力度,发挥教育震慑作用。公安机关全警全力严打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对肇事者从严顶格处理,相关责任人按“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利用公安新媒体,会同新闻宣传部门第一时间发布违法违规用火警示案例,强化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利用警用车辆扩音器滚动播放《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起到警示教育广大群众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火案件161起,共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78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28人、罚款86人、警告63人。
强化值班严阵以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清明期间,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安排足够警力在岗备勤,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期间,共派出警力970人、警车441辆。同时,制订了周密的工作预案,做好防护装备和应急器械保障,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责任编辑: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