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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工作——晋中市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全部就业
2020-04-09 11:07:09 来源:晋中日报
市委书记赵建平作出批示:“这是全党的政治任务,更是我们应尽之责,各县(区、市)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具体抓,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市委副书记、市长常书铭批示要求:“紧盯3月底全部就业目标,加强协调指导,统筹调度,压实责任,定期通报,确保落实到位。”

15名农民工乘坐“农民工返岗复工专车”到吕梁方山县外出务工;13名农民工到晋城富士康外出务工; 21名农民工到河北唐山市外出务工;11名农民工乘坐“农民工返岗复工专车”到灵石县外出务工……从3月中旬开始,像农民工集体外出务工这样的活动,左权县每隔几天就要组织一次。左权县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做法,是我市促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工作的一个缩影。截至3月31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已外出务工就业83126人,以去年全部外出务工就业人数80628人(省统计口径)为基数,就业完成率为103.10%,总就业人数较去年增加2498人,9个扶贫任务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完成率全部达到100%以上。实现了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面临的任务和困难比较艰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阻。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全省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推进会都对推进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我市坚决贯彻中央、省会议精神和要求,多措并举,高位推进,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落实。

针对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工作,市委书记赵建平作出批示:“这是全党的政治任务,更是我们应尽之责,各县(区、市)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具体抓,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副书记、市长常书铭批示要求:“紧盯3月底全部就业目标,加强协调指导,统筹调度,压实责任,定期通报,确保落实到位。”市委副书记尹乃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志刚,副市长丁雪钦通过主持召开调度会、调研走访、听取工作汇报等多种方式推动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3月1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又联合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通知》,明确各县(区、市)为落实主体,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从3月15日起,实行每日汇总、每周调度、定期通报、不定期督查制度,确保到3月底前,全市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

按照“晋才晋用、就近就地、县为主体、精准到人”的原则,我市通过开发临时岗位(时间不少于3个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企业帮扶就业一批、市政项目就业一批、涉农项目就业一批、公益岗位就业一批、农村产业就业一批、劳务安排就业一批、“爱心”岗位就业一批等“七个一批”具体举措,共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26203人。

同时通过专项扶持,用“五条硬招”鼓励各县(区、市)及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是全面落实五县帮扶榆社、支持非贫困县十条措施、应对疫情影响十条措施等政策。二是对于组织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并帮助实现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由市财政按照每人50元给予奖补,对于在疫情期间,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由财政按照每人500元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奖补。三是对在疫情期间,提供“爱心”扶贫岗位的企业,由各县(区、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补。四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各县可优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市财政从市级专项扶贫资金中适当给予各县补助。五是对于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从各地就业扶持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补。

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各种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这要求全市各县(区、市)、各个部门都不能掉以轻心,要时刻关注形势发展变化,持续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完善落实各项政策举措,进一步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倾斜使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切实帮助贫困劳动力通过务工就业实实在在增加收入。(记者 王文安)

(责任编辑: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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