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出台《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据了解,我省选取15大类38个小类127个品目作为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市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从省定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市补贴机具品目,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市、县(市、区)自定,不得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机补贴额上限一般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最高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为突出稳产保供,此次我省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农机购置补贴将推广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终端设备,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具的补贴额,降低轮式拖拉机等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的补贴额,逐步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优化补贴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时限,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司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