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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
2022-01-26 16:21:03 来源:
       1月26日上午,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忻州市公安机关今年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建军介绍工作情况,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马晓玲回答记者提问。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建军介绍,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忻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知》精神,忻州市公安机关从2021年12月20日开始,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宣传发动、排查收缴等工作。
       加大部署宣传力度,推动“五禁”工作家喻户晓

       2021年12月19日,忻州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对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烟花爆竹“五禁”工作领导组,成员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开展春节期间“五禁”工作。市、县公安机关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制《忻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工作的通告》以及宣传标语、条幅,在辖区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全市公安机关部署该项工作以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警力3800人次,警车350辆次,张贴通告53000余张,悬挂横幅、标语237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8600份,走访社区3280个、集镇市场75家次,教育发动群众210余万人次,在市、县各类媒体刊发通告、工作动态、典型案例35篇,营造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

加大打击防范力度,严惩违法储存销售行为
       为彻底消除非法运输、销售渠道,公安机关持续发力,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社会面查缴力度,共清查商店1240家,抽查市场摊点148家;取缔原挂牌销售点1处;收缴各类烟花爆竹4385箱,价值62万余元,现已全部安全销毁。
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2起,行政拘留38人,罚款10人,警告2人;侦办非法经营刑事案件1起,取保候审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两节”巡查力度,打好禁燃禁放攻坚战
       春节、元宵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五禁”工作成效,忻州市公安局安排部署“两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面发力,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昼夜巡查值守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坚决不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向辖区派出所上缴存留的烟花爆竹;鼓励大家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环保的节日。同时,正告心存侥幸、企图通过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以获取不正当利益者,放下侥幸心理,增强守法意识,做守法公民。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忻州市新闻中心承办。省、市主流媒体记者30余人应邀参加发布会。
责编:张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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