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扶贫办、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重申驻村帮扶有关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山西省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同时,对于领导不重视、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驻村干部将执纪问责。
《通知》共涉及七个方面,其中包括:
压实帮扶责任、做实帮扶工作、严格管理制度、减轻基层负担、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关心关爱、精准执纪问责。
在做实帮扶工作中
山西省要扎实开展“十个清零行动”,驻村干部协助做好剩余减贫任务、失学辍学、基本医疗保障、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兜底保障、账实不符十个方面问题排查整改相关工作,结合国考、省考、督查等发现问题,市县乡逐项交办、逐村验收,帮扶单位逐村研究、逐项落实,驻村干部逐户走访、逐个解决。
在减轻基层负担中
要加强信息共享,减少基层重复填表报数。
规范统计报表内容,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严禁层层增加指标和填报频次。
聚焦帮扶主责主业,各司其职,避免“包打天下”。
改进入户方式,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短强弱。
精简会议文件,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落实上。
在强化作风建设中
要规范扶贫资金、工程、项目管理,防止半拉子工程、晒太阳工程、面子工程,协助落实扶贫资产管理措施,确保村集体和群众长期稳定受益。
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纸上扶贫、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动扶贫“奶酪”的零容忍。
在加强关心关爱中
山西省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
做好脱贫攻坚奖、“双先双模”推荐评选。
在资金、项目安排上支持驻村帮扶工作。
落实驻村干部有关待遇、保障。
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对因公殉职的落实抚恤政策,建立长期帮扶慰问制度。
在精准执纪问责中
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科学精准稳慎有效执纪问责。
对领导不重视、帮扶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驻村干部不作为、帮扶成效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群众不满意、不胜任的驻村干部召回;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依规对派出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
(责任编辑: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