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传媒网大同讯:大同市凯鸽餐饮滨河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合格产品,被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03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产停业。
根据公告内容,对使用不合格产品的经过进行详述,2023年9月11日,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同市凯鸽餐饮滨河有限公司销售的长方形餐盒/500毫升进行抽样检测,2023年10月06日得出编号为SF/20230921158的检验报告,确认容积偏差项目不符合GB/T18006.1-2009要求,该批次餐盒检验结论不合格,涉嫌构成在经营性服务中使用不合格产品案。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餐盒600套,抽检机构抽走了50套,剩下全部销售了。600套总共进价是152元,此餐盒均用于外卖打包,不再另外收费,故本案货值金额为152元,无违法所得。
大同市凯鸽餐饮滨河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五条,构成了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违规行为。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0.03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
法律人士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据了解,该餐饮企业在大同较为知名,而作为行业内的品牌企业,在提升自身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之外,更应该履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对使用的食材及辅料严格把关,为广大宾客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责任编辑:薛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