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一平)6月6日至9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俊清带领执法检查组在晋城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润,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刘锋、副主任张汉琦参加,晋城市委常委、阳城县委书记高喜全,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忠,晋城市政协副主席焦新文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晋城博物馆、柳氏民居、定林寺等地,查看文物保护利用情况,深入了解“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对文物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吴俊清对晋城市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要加大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保护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观念。要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在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人才培养、技术支撑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多措并举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要深入挖掘文物价值,推进有效利用,让更多的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责辑:宋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