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获悉省水利厅于日前印发《全省河湖建设管理专项行动(2021-2023年)三年提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从推进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和督促各市开展“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探索建立河流治理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五方面来完成未来三年全省河湖建设管理的提升目标。并详细部署了2021年全省河湖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
根据《方案》,要进一步做好全省河湖建设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省水利厅2021年“1351”工作部署和全省水利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年”工作要求,促进河湖管理“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档次”,要按照“两山七河五湖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战略举措,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提高政治执行力和落实“13710”制度为牵引,突出抓好“七河”“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和中小河流治理三个主攻方向,扎实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幸福河湖创建三项工作,持续开展汾河、永定河生态补水,努力探索河流综合治理投建运管机制、生态补水管理、黄河采砂机制创新、生态修复产业化试点四项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建设管护长效机制,促进河湖管理提档升级。
为达成目标任务,《方案》结合目前全省河湖建设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四大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全省水利工作“1351”工作部署,围绕“七河”“五湖”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和河湖管理工作要求,将《2021年各市河湖建设管理目标任务清单》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以任务化、项目化、工程化、方案化、清单化方式,形成各市河湖建设管理工作计划并报省水利厅。二是实行标杆管理,分类制定推进措施。在“七河”“五湖”、中小河流以及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幸福河湖创建方面,实行对标先进、对标一流,做到学有榜样、干有目标,特别是要分类制定推进办法和措施;在河流生态治理上,按照市县主体、市场运作原则,突出抓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建设,带动汾河及其他六河项目推进。三是加强协调调度,强化检查督办。建立河湖建设管理包联、月调度工作制度,制定项目检查计划,持续开展“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四是强化河长履职,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以《2021年各市河湖建设管理目标任务清单》作为主要考核内容,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制定考核细则,力争考实考细。并加强过程考核管理,将日常工作中约谈和通报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各地的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等过程性内容纳入考核。 (记者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