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通报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
大同、晋城、朔州获得资金奖励
12月1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11市中,大同、晋城、朔州获得资金奖励。
按照《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要求,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10月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
10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大同、晋城、朔州3个市获得奖励,其中晋城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1090.4万元,大同获得41.71万元,朔州获得281.4万元。太原、阳泉、长治、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8个市均被扣罚,太原市被扣罚最多,为926.4万元,阳泉被扣罚524.4万元,长治被扣罚6.36万元,晋中被扣罚407.6万元,运城被扣罚319.75万元,忻州被扣罚6.78万元,临汾被扣罚43.85万元,吕梁被扣罚174.29万元。(记者 张磊 李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