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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成绩单”出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34.26万元
2024-03-15 11:55:36 来源:黄河新闻网
    本网讯:2023年,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稳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在改善消费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消费扩大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4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
    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张国胜介绍,去年,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护权益”工作安排,畅通多元化解消费纠纷渠道,发展线上消费纠纷化解ODR单位2256家,建立线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629家,共受理办结消费者投诉12.22万件,举报4.8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34.26万元,投诉办结率平均为98.9%,举报核查率平均为91.4%,调解成功率平均为57.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李素文介绍,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方面,19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行业和区域3项创建《评估细则》等制度措施,形成了消费环境共建共创的工作机制,并在12个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及行业协会商会和商圈等区域开展创建活动,为消费者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目前,全省列入“山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库”创建主体758家,覆盖经营主体1万余家,其中示范单位686家,示范行业10家,示范区域62家。

    围绕消费维权有关问题,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推动指尖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建设,持续加强消费纠纷快速处置,积极引导经营者在线解决消费纠纷,全省发展的ODR单位,较往年总量增长1.7倍,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各市ODR企业活跃度全部实现“0”的突破。与此同时,消费维权服务站也在加快建设,目前全省建立的消费维权服务站,较往年总量增长1.5倍,全年度调解消费纠纷5.6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有效缩短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

    为保障消费者的购物“后悔权”,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和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紧密结合、协同推进,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构建无理由退货新发展格局。同时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公示机制,充分发挥公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压实承诺单位主体责任。目前,全省引导1.8万余家实体店经营者参加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全年无理由退货数量18.6万件,退货金额达42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购物“后悔权”,大幅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

   “2024年,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目标,高水平推进放心消费行动,强化消费环境建设,全力打造消费维权工作新格局。”李素文表示。

责任编辑: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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