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上流传一则“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的虚假信息。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1997年4月出生,五台县人),于2020年1月26日在新浪微博传播“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虚假信息,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五台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于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查处。
忻州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