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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打击犯罪情况
2021-03-26 13:58:41 来源:三晋传媒网
       本网讯 (张晋康  张瑞林 )3月26日上午,忻州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忻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建军通报了 2021年第一季度打击犯罪情况,忻州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主持。


忻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建军

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
       吕建军说,今年以来,忻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公安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专班攻坚,狠抓民生小案,在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明显成效。吕建军对今年以来相关打击犯罪情况进行了通报。
       一、打击传统多发性侵财犯罪
       为坚决遏制盗、抢、骗等小案发案势头,市局加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强化多警种立体化打击防范,特别是对长期盘踞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车站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扒窃、攀爬入室盗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电动车、抢夺、农村系列性入室盗窃、盗窃货车燃油、机件等犯罪,进行重点打击,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共破盗抢骗等案件202起,破案率131.2%,抓获犯罪嫌疑人222名,抓获网上逃犯163名。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立案下降了71.8%;破案率上升103.54%。特别是相继侦破了一批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案件,取得显著成效。1月中旬,宁武县公安局成功抓获本县犯罪嫌疑人王某海(34岁),侦破本县系列入室盗窃手机、财物等案件11起;2月上旬,五台公安局根据1起盗窃光伏设备案件深挖串并,抓获忻府区籍犯罪嫌疑人刘某(35岁,)破获代县、神池、晋中榆社县、大同天镇县等地系列盗窃光伏发电设备案件10起;2月中旬,宁武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抓获五台籍犯罪嫌疑人徐某涛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等案件10起;3月上旬,偏关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深挖串并,抓获偏关籍犯罪嫌疑人贺某星(30岁),贺某东(29岁),破获本地系列盗窃汽车修理铺财物案件8起,带破内蒙古准格尔旗系列盗窃案件6起;3月中旬,代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孙某伟为首的代县籍盗窃选矿厂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孙某伟(33岁)、宋某俊(27岁)、程某(26岁),张某军(28岁),经查该团伙为筹集毒资多次选择防护措施较差、人员较少的选矿厂疯狂作案6起;3月18日,繁峙县公安局抓获繁峙籍犯罪嫌疑人左某伟(41岁),破获抢夺案件1起,经深挖串并,带破代县抢劫案件2起;3月11日,市、县两级公安公安机关连续奋战,成功破获发生在定襄县棚户区的价值70余万元的电缆被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扣涉案车辆2辆,被盗电缆已经全部追回。
       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忻州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刘新云副省长“四个环节”、“七个到位”指示精神,结合市局党委提出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相关灰黑产业进行全链条、抄底式打击,坚决遏制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本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1名,同比分别上升588%和753%。
       一是集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020年12月25日,忻州市公安局成立新型网络犯罪侦查支队,组织精干力量,对我市所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开展集中研判,组织开展“霹雳”行动统一收网打击。今年以来,全市已先后出动警力400余人次,赴15个省51个县市收网抓捕嫌疑人111名,深挖诈骗窝点20余处,破获部督案件2起、省督案件19起。
       二是全力推进“断卡”行动。按照公安部“断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忻州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租借、买卖银行卡和手机卡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斩断“两卡”利益链条,全力压缩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生存空间。截至目前,今年已对13名买卖“两卡”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30名出租出借“两卡”人员进行了惩戒曝光。
       三是全力以赴为人民群众阻骗挽损。今年以来共成功止付资金2.8亿元,冻结资金6897.95万元,依托大数据,对高危人群进行预警,累计劝阻1万8000余人次,有效避免了群众财产损失。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到2021年6月18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防骗宣传活动,在小区、商场的公告栏、电梯间等醒目位置张贴防骗宣传资料,临街电子屏幕不间断播放防骗视频及防骗广告语;对接三大运营商每周向我市全体手机用户发送一条防骗短信,走进校园、居民住宅小区以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观看防范电诈宣传片等。多渠道、多层面、多措施进行重点宣传,协同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网格员的联动作用,入村入户入企入校开展精准宣传,让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真正走进群众生活。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以赴“挖窝子、抓金主、扣资金、查灰产、摧体系”坚决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另外,我们还整理了5起近期破获的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向大家揭露骗子的手段,警示广大群众增强防骗意识,“要钱不给,给钱不要”,坚决不上骗子的当。
       吕建军表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事关公平正义,事关民心所向。全市公安机关将以“三零”创建为抓手,继续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借助大数据抄底战法的强大战力,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打击犯罪能力,为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相关链接:打击电信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成功破获王某被诈骗案(虚假博彩类诈骗)
       2021年1月2日,有人加王某微信,把她拉进一个可以刷单赚佣金的群,群里会一直发一些刷单任务,期间有人发了一个理财网址,说是可以赚更多的钱,王某心动想尝试一下,随后在该网址注册了信息,并添加了多名“工作人员”,最初王某做了两个小单,就得到了平台返还的300元,随后在一名“老师”的引导下不断进行投资下注。
       王某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6日期间,累积投资下注29次,除最初返还了7次佣金外,一直以需要升级会员等理由推脱,让其交保证金。最终王某被诈骗67.8万元。
       经过紧急止付,共冻结嫌疑人涉案资金6万元,经查全部为本案受害人被骗资金。
       繁峙县公安局从2月9日起,先后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相继在江苏扬州以及我省太原、原平、五台等地抓获胡某、于某、王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并全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成功破获安某被诈骗案(冒充领导类诈骗)
       2021年1月21日,有人加安某微信,称自己是其领导因需要办事,让安某帮忙给转账。当日下午15时左右安某通过网上银行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账20万元,下午17时30分左右安某再次向对方汇款20万元,共计40万元。
       经查,提供转帐的卡号为犯罪嫌疑人赵某的银行卡,赵某在明知对方使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还将其银行卡出售给对方,为对方实施犯罪提供支付便利。目前赵某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已被五台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经过市县两级联动启动紧急止付,共冻结嫌疑人涉案资金51万元,其中40万元来自受害人,为受害人挽回了全部财产损失。
       案例三:成功破获潘某被诈骗案(刷单返利类)
       2021年1月22日,潘某通过网友介绍,进了一个微信群,在该群内,关注微信公众号可以返小额佣金。一段时间后管理员将其拉入了一个刷单群,要求做刷单任务。潘某在连续刷单四次转账2万元后,发现未能提现,联系客服后得知,必须再补单10万元,才能提现15万元。潘某随即分三次转账10万元,但仍未能提现。随后客服告知其中奖,但需充值3万8千元才能把所有金额提现,潘某再次转账3万8千元。最后,客服以需办理VIP会员方能提现为由要求其进一步转账9万元,潘某意识到被骗后报警。
       3月1日,偏关县公安局在湖南省祁东县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忠、蒋某玉、王某。目前,该局对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成功破获刘某国被诈骗案(虚假贷款类)
       2021年2月25日下午13时31分,受害者刘某国接到一个自称是平安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其在该行有5万元的贷款额度。刘某国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号,之后工作人员让其在手机上操作,并加了微信号,称之后钱就可以通过微信转过去。之后,工作人员称银行卡号不对,5万元已被冻结,让刘某国转给其5万元解冻,否则将要负法律责任。刘某国担心,便将6.41万元分4次转到了指定账户。
       3月13日,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在河南省南召县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某塬、张某多。目前,该局对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成功破获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断卡行动)
       2020年9月份的一天,任某超告诉徐某有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徐某便计划带上朋友高某共同赚钱。随后任某超带徐、高二人见了一名南方人。该南方人让徐某超提供银行卡并开通手机银行,每天参与操作转账能挣100元工资,但需交10万元押金。双方商量后,徐某通过银行向该南方人账户提供了7万元的保证金,并办理了建行、工行、农行、邮储的银行卡。此外徐某还联系了5位朋友分别办理了银行卡,一并交给高某,由高某则按照该南方人的指示将转入卡内的钱再转入指定的银行卡账户里。从2020年10月底至11月,帮助别人转网络平台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的钱,共计500余万元,但最终该南方人并未兑现承诺对三人的报酬。徐某、高某意识到被骗后,于2020年1月27日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徐某、任某超、高某等三人因办理银行卡协助犯罪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最后,警方提醒,除了上述几种诈骗类型外,还有杀猪盘类诈骗、投资理财类诈骗、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诈骗、虚假网站链接诈骗、“明星粉丝群”返利诈骗、虚假征信诈骗等各种名目的骗术,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多做咨询、仔细识别,谨防被骗。
       同时,不要为了一点利诱,就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否则一旦名下银行卡和支付账户涉案就会受到法律惩处,得不偿失。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情节一般的,由公安机关实施惩戒,暂停其5年内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还会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记录至个人征信。
(责任编辑: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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