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晋康 李渊)7月28日,代县交警获得举报线索,在辖区雁靖大街有三轮机动车违法载人情况,接警后执勤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蓝色三轮车正由西向东行驶,后车厢内还站着一人。随后该驾驶人李某某被代县交警依法处理并给三轮车侧面喷涂“严禁载人”。
29日,代县交警联系举报人杨某某到交警队接受奖励。大队依据《三轮机动车载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给予举报人杨某某50元作为奖励。
代县交警提示:全县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代县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报警电话:0350-5223789等多个举报平台向代县交警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