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 张晋康 曾惠)10月30日,忻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忻州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晓刚介绍了忻州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忻州市新闻中心主任尹新凤主持。
新能源产业是国家大力倡导、市场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发展新能源产业,有利于实现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转型发展。
忻州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晓刚从全市新能源基本情况、下一步发展方向等方面介绍一下忻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状况。
一、全市新能源发展情况
发展可再生能源、尽早摆脱对煤炭的过度依赖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全面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打造重要绿色能源基地这一战略目标,忻州市不断推进电力项目建设,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全市新能源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取得长足的进步。
截至9月底,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总量645.25万千瓦,占全市电力总装机1211.25万千瓦的53.27%,新能源发电装机总量全省第一。其中:水电装机规模206.8万千瓦,占全省水电总装机的92.8%,排名全省第一;风电装机规模278.05万千瓦,占全省风电总装机的19.7%,装机量居全省第二;光伏发电137.3万千瓦,占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的11.11%,装机量居全省第四;另外全市还有生物质能发电3万千瓦、垃圾发电2.4万千瓦、瓦斯发电17.7万千瓦。
此外,全市核准(备案)在建的新能源发电项目53个,总建设规模332.45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4个298.0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3个2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项目5个12.9万千瓦,垃圾发电项目1个1.5万千瓦。全部顺利建成后我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将达到977.7万千瓦。
同时,忻州市认真贯彻落实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山西天宝年产300套风电塔筒项目、繁峙奥博年产500MW光伏组件项目等一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相继投产,推动相关装备产品本地化供应,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整个产业链形成良好态势。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十四五”期间,忻州市将进一步紧抓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这一历史性机遇,坚持不懈落实各项任务,推动产业发展,彰显忻州优势,促进新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打造重要绿色能源基地这一目标。
一是坚持项目为王。当前,新能源项目建设成本不断下降,国家补贴逐渐退坡,到2021年风光发电将全面进入平价时代。我市将进一步结合国家关于新能源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推进三峡千万千瓦级绿色能源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谋划一批推动全市可再生能源进步和成本下降的技术创新项目,可再生能源与储能、氢能、农业、生态等相互融合的融合发展项目,在用户侧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电力系统集成的综合能源项目,以及推动农村清洁供能、乡村振兴结合的农村能源革命项目等一批新能源示范项目。
二是强化电力外送。推动全市绿色能源外送辐射,进一步提升电力消纳能力,积极推进“晋电送浙”、“晋电入皖”等特高压外送通道列入国家十四五电网规划并落地实施。
三是加强新兴能源发展利用。加快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原平干热岩地热供暖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稳步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支持忻府禹王焦化、原平新石焦化、岢岚鑫宇焦化技术创新,稳步推进焦炉煤气及可再生能源制氢,力争在全省氢能产业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四是强化新能源产业链延伸。推进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打造风电、光伏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形成牵引发展新引擎。推进忻州市依托法兰向电力装备制造拓展,推进电力装备企业向成套化、系列化和高端化发展。
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是推动忻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关键引擎。市委、市政府将全力提供政策支持、搞好配套服务。
一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9月底,全市已核准(备案)的新能源项目还有53个332.45万千瓦,其中有15个45.95万千瓦风电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按照国家要求亟待并网,否则将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忻州市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解决一批制约项目建设“卡脖子”难题,加快推进全市已核准(备案)新能源项目建设。
二是持续创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忻州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优化“一枚印章管审批”,进一步争取能源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实现互利共赢,推进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引擎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依托山西奥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偏关晋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成立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优先支持能源类项目,以提高全市能源产业质量,促进新能源技术创新。
四是争取政策扶持。推进忻州新能源产业全面发展,打造忻州重要绿色能源基地,对于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方式、促进脱贫奔小康,进一步改善资源型地区发展方式、促进全面转型有着极为现实的示范意义。忻州市将加大宣传,积极争取国家、省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全面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争取更多政策倾斜。
吕晓刚表示,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全市各在建新能源项目单位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建设指标,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争取按时完成项目并网。忻州欢迎更多有实力、有担当的企业来开展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市政府将进一步履职尽责,主动担当,靠前一步,服务好项目,服务好企业,服务好经济发展,积极落实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
随后,吕晓刚就忻州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 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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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者问:近年来忻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请问忻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主要优势在哪?
吕晓刚答:忻州地处中纬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且辖区内大多为山地丘陵,形成了比较丰富的风力和光伏资源。光伏方面,我市是国家确定的太阳能二类资源区,忻州西部和东北部大部分区域年日照有效时数在1700小时以上,根据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忻州市太阳能发电规划》,除已投产运行和在建项目外,大量荒地及未利用地可开发建设约15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风电方面,我市风能资源风向稳定,属于国家确定的风能四类资源区,按照中国福霖风能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忻州市风力发电规划》,除已建成和在建风电项目外,全市平均风速6.5m/s以上的区域还可布局约600万千瓦的项目。我市还有丰富的秸秆生物质能和水力资源。此外,忻州市紧邻京津冀都市圈、雄安新区,和长三角经济带距离适中,电力外送优势十分明显。
2、记者问:刚才您提到全市目前尚有15个核准风电项目还未开工建设,请问市政府针对未开工风电项目有什么推进或约束措施吗?
吕晓刚答:我市高度重视全市风电项目建设,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沟通协调,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针对项目接入电网手续办理问题,2019年6月市政府主要领导专程赴山西省电力公司进行沟通对接,争取支持;同时2020年1月市政府针对未开工风电项目召开约谈会予以警示,项目单位签订了开工承诺,并由其上级公司针对承诺内容附注意见。
针对15个未开工风电项目,市政府2020年10月15日以《关于全市未开工风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报》(忻政办函[2020]157号)文件进行全市通报,同时指出:项目单位获得风电建设规模后不开展有关工作,没有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建设,长期占用我市建设指标和并网消纳空间,圈而不建,极大的损害我市风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影响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和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损害了我市公共利益。
为切实维护我市公共利益,市政府要求:一是未开工风电企业要排除不确定因素,尽快明确开工时间并启动建设;二是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结合与项目主体企业签订的资源开发协议及相关框架协议等合同文书,要求相关企业兑现协议承诺,否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协议内容追究相关企业违约责任;三是对于核准满2年且开工前准备工作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在项目核准期满后,依法决定不同意其核准延期申请,同时上报省级能源部门作废其项目建设计划,收回其所占风场资源,按照政策法规重新组织竞争配置,避免出现圈而不建、长期占用建设指标和并网消纳空间的现象。
3、记者问:刚刚您提到2021年风光发电将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市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我市新能源发展的竞争优势?
吕晓刚答: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国家能源局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开展了一批平价风光发电项目试点,并从2021年开始全面实行风光发电平价上网。
一是积极引导企业科学合理规划项目,扎实做好前期工作,避免资源浪费,二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降低土地等非技术成本;三是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链延伸,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和技术更新,相关装备产品本地化供应,有效降低成本;四是引导企业优化项目管理,有效降低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