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有效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依法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月13日,忻州仲裁委员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忻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忻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工作会议。忻州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秘书长任福田,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武俊德,忻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姜卯文等出席会议。武俊德主持会议。

签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工作的意见》
会议就目前交通事故案件中如何推行适应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三方达成共识, 一致认为引入仲裁方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是顺应时代形势,满足社会需求的又一重要举措。会议现场签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工作的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在交通事故赔偿争议中正式引入仲裁机制。

忻州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秘书长任福田讲话
任福田指出, 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工作意义重大, 对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依法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参保人、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他提出,要通过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交警事故处理与仲裁的有序衔接, 提高办案效率;要强化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广, 让当事人了解仲裁优势, 选择仲裁解决争议;要创新机制, 主动对接保险行业, 优化仲裁服务, 提高履职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快速高效、公平正义, 进一步提高忻州仲裁的公信力、影响力。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武俊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武俊德表示, 引入仲裁机制, 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解决开辟了新的途径。下一步, 市交警支队将加大支持力度,发挥仲裁的优势作用, 推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仲裁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规道上良性发展。
忻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 保险行业将进一步加强与忻州仲裁委和市交警支队的协作,各保险公司要配合做好保险争议仲裁理赔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护参保人、当事人、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各保险公司将找准定位, 提高站位,运用仲裁方式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忻州仲裁委部分干部职工,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法制科、事故大队负责人,忻州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忻州人保财险等保险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王泽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