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传媒网运城讯:(薄彦生)近日,永济市制定了《永济市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逐步构建“服务达标、履约到位”的和谐住宅小区,进一步促进该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住建局下属建房中心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物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问题等七方面内容。根据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广泛宣传,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整治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并协同街道办(社区)开展核查整治工作。”
住建局下属建房服务中心物管科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对拒不整改、履约不到位且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企业,各街道办要引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九百四十六、九百四十七、九百四十九条规定程序予以解聘,做好退出和移交工作。对于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但其拒不退出、不依法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的,各街道办可指导业主或业委会(物管会)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市住建局要跟踪进展,将相关情况同步推送至‘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报告市市场监管局。”(苗晨辉、户萌婷)
“听民意办实事”监督反映方式:
反映单位:市住建局建房服务中心物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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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