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精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平城区疫情防控形势,经平城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9时-16时,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有序、分批解除静默管理。为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在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前,实施以下过渡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行分级分区管理
1.高风险区继续落实区域封闭管理,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实行核酸检测上门采样,做到“一天一检”。
2.低风险区重点人群“一天一检”,广大居民“三天一检”。
3.对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核酸采样的人员赋黄码,如本人成为密接或阳性感染者,集中隔离或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学
4.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正常运转,工作人员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因工作人员居住地、单位分布在御河两侧,由所在单位安排调度,待跨御河大桥正常通行后恢复正常上班秩序。
5.超市便利店、蔬菜水果店、粮油店、主副食店、药店、母婴店、宠物店等生活必需经营场所,在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可有序限流开放。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被关停的上述市场主体,须经属地街道、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平城区公安分局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6.饭店、小吃店、早餐店、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场所暂停进店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
7.商场、大型超市等商贸场所,图书馆、电影院、游泳馆、健身房、KTV、网吧、游戏厅、酒吧、棋牌室、洗浴足疗、培训机构、景点景区等文体旅游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场所一律暂缓开放;除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宾馆酒店外,其余住宿场所暂缓开放;各类宗教场所暂缓开放。
8.养老院、福利院、月子中心和救助管理机构继续封闭管理。
9.各类药店、诊所要严格落实“四类”药(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10.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采取线上授课,开学时间待疫情形势稳定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11.邮政、物流、快递逐步有序恢复营业;出租汽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继续保持停运状态。
12.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建筑工地实行“一企一策”,建立从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以最小防控单位进行闭环管理,分级分类复工复产,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三、严格人员跨区域流动管理
13.从11月17日早9时至11月21日早6时实行交通管制,平城区全域车辆由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支队按单双号限行管理,非必要不跨县区流动。从11月21日6时起,跨御河大桥恢复正常通行,解除交通管制。
四、压紧压实各方防控责任
14.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小区物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对不按照规定扫码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公职人员无故不按期进行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各市场主体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从业人员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将依法给予停业、罚款等处罚,个人成为密接或阳性感染者,集中隔离或治疗费用由本人或企业承担,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小区物业未严格查验场所码的一经查实予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程序清退。
15.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不得在公园、广场等区域组织参与广场舞、棋牌、合唱等聚集性民间活动。
16.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非必要不聚集,不去高风险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
大同市平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薛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