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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六治”作风大整顿典型问题
2022-08-31 11:33:29 来源:大同日报
       三晋传媒网大同讯: 近日,大同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六治”作风大整顿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云冈区平旺乡平旺村“两委”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20年6月起,平旺村村东饮用水井因施工多次损坏,造成村民长期吃水困难,直至2021年5月,村“两委”才启用备用水井。2021年5月至7月,备用水井启用后,水管多次断裂,村民不能正常用水,村“两委”没有及时组织维修,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村委会主任石存印还存在私自将井水引到其所经营澡堂的问题。2021年11月,石存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村党委书记王东升被给予诫勉处理。

  云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所工作人员胡广福对待群众态度生硬问题。2022年1月27日,来自上海的王某某到云州区婚姻登记所办理结婚登记,因王某某户籍页标注为“离异”,不是“离婚”,胡广福认为不符合办理条件,在得到上级可以办理的答复后,胡广福因之前与王某某发生言语冲突,仍拒不办理,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7月,胡广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二科原科长计志强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6年至2019年,计志强与房产中介人员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操作,优先为房产中介办理不动产业务,并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32.83万元。此外,计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计志强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云冈区司法局、大同市公安局恒安分局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4月,高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山东省烟台经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云冈区司法局和瑞街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监督管理。2019年4月,烟台经开区法院因高某某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作出撤销其缓刑的裁定,并将裁定文书送达云冈区司法局,但直至2020年6月,该局一直未予收监执行。202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由社区矫正执行地所在的公安机关收监执行,该局未将高某某收监执行法律文书转送市公安局恒安分局。2021年5月至8月,烟台经开区法院将高某某收监执行法律文书3次邮寄给市公安局恒安分局,被以不在管辖范围为由退回。

  其间,2021年3月高某某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释放,直至2021年9月才被抓获,给社会治安造成风险隐患。2022年8月,云冈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室工作人员武雪嘉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该室时任负责人任锦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分管副局长梁福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局长刘日被给予批评教育;市公安局恒安分局法制大队时任负责人张红红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瑞街派出所时任负责人史文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分管副局长赵雄被给予诫勉处理,局长吕献文被给予批评教育。

  大同市委部署“六治”作风大整顿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全面建设清廉大同的目标要求,深入查纠“庸、懒、散、慢、乱、浮”等顽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有的滥用职权,破坏营商环境;有的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漠视群众利益;有的工作方法不当,对待群众简单粗暴;有的责任心不强,没有把提升群众安全感放在心上。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出现了偏差,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又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持教育引导、整改整治、制度约束融合贯通一体发力,不断把“六治”引向深入,持续打造“清廉大同”亮丽名片,努力让治理成效更多更好惠及全市人民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对发现的问题严纠严治、绝不姑息;同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形成干部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实现“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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