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社会面稳定,根据清明祭祖活动导致火险火灾隐患增多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沁水县公安局胡底所结合“三个专项行动”深入辖区全面、深入、细致进行安全检查,全力消除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安全检查,严防安全隐患。沁水县公安局胡底所民警严格按照“严、实、细”的要求,深入辖区高陡边坡、森林、田地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并对辖区企业、煤矿、物流寄递业、学校、网吧的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台账登记、应急防范措施、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等安全检查,同时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治安巡逻,强化社会面管控。沁水县公安局胡底所不断创新防控工作措施,将巡逻防控工作常态化,最大限度延伸巡防触角,采取人巡和车巡相结合的方式,定时不定时地深入辖区街道、企业、学校、村寨周边开展治安巡逻,切实维护辖区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开展安全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沁水县公安局胡底所结合当前开展的“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联合乡政府,采用边检查边宣传的方式,深入辖区各企业单位、农户家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辖区群众宣传了扫黑除恶、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倡导文明祭扫,并告诫辖区群众坚决禁止清明上坟祭祖漫火焚烧,并杜绝个人活动中的一切火险和火灾隐患。
通过开展系列安全防范活动,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了对火灾隐患危害性的认识,同时要严格履行防火安全责任,自觉保持防火警惕,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在突发事件出现的情况下信息传递及时,人员立即到位,抢救迅速展开,有力保证了全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刁会民 韩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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