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热线:0351-3238289 邮箱:1450352871@qq.com
微信
微博
首页 > 地方之声 > 正文
山西交城: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2020-04-03 15:43:08 来源:三晋传媒网
       本网讯(特约记者孙宝忠)近日,记者从山西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纾解企业困难,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交城县人社局积极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4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中小微企业(含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6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为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据省人杜厅、财政厅《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职工总数20%的中小微企业和裁员率低于2019年末吕梁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69%大型及其他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费的,按照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实施缴费稳岗返还。
(责任编辑:张昊)
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