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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治理方式 推动“三治融合”
2020-04-16 09:59:14 来源:山西日报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效方式。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省委书记楼阳生强调,健全治理方式,推动“三治融合”,努力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全省要按照大会部署,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三零”单位创建常态长效,夯实治晋兴晋强晋的安全稳定基石。
  “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被党的十九大报告采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践证明,“三治融合”能够集聚力量、凝聚人心,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发展活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局面。
  推动“三治融合”,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自治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的治理方式。“三零”单位创建,事关全省3700万群众的安居乐业,必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民主管理的能动性。要建强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主导,辖区群众居民为主体,各类法人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参与的创建工作架构,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自治平台、创新自治方式,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三零”单位创建实践当中来。
  推动“三治融合”,要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法治是依法律而治,以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目标。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要以典型个案为突破口,深入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堵漏洞,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开好正门、堵住歪门,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渠道、合理的方式反映问题;要创新普法方式,推进执法司法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不断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规范言行。
  推动“三治融合”,要充分发挥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德治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道德教化作用,实现良好社会风尚。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城乡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要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和善居民、和美家庭,促和睦邻里、和谐村居,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
  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三零”单位创建主体在基层,任务覆盖全省各级行业部门。我们要从最基层抓起,动员最广泛的群众力量,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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