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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诚信诉讼行为说“不”
2022-10-27 16:09:44 来源:山西日报

  为进一步促进诉讼诚信,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作为,主动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贯彻施行相关规定,保护和引导诚信诉讼,塑造诚信、健康的诉讼环境,严厉制裁诉讼失范行为,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展现司法担当。

不诚信诉讼
严重损害司法公信

  诉讼不是儿戏,然而,总有人企图诉中使“计”。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孟某将A房地产公司及其董事长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其借款1300万元,并要求法院判令B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后经再审查明,孟某与A房地产公司及李某确有1300万元借款往来,但每次孟某将钱款汇入A公司或李某账户后,同日该公司即将同样数额转回孟某亲友的账户,所谓借款仅为其资金进账流水,并未实际使用。双方起诉时仅提供一方的转账记录,是在骗取B房地产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随着国家法治越来越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大家都知道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诉讼也越来越多,但随之产生的虚假陈述及虚假诉讼也越来越多。“比如有的当事人在一审中不全额缴纳罚金赔偿损失,取得从宽处罚后二审再补齐差额,企图谋求再次从宽的机会;有的当事人为了达到其不法诉求,无休止无理信访,网络发文污蔑诽谤;更为恶劣的是有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编造事实,进行虚假诉讼。”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表示,以上这些情况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这些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杀伤力巨大。它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公信,还冲击了整个社会诚信体系。
  面对这些不诚信诉讼行为,我们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规制。记者了解到,《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虚假诉讼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本案中,因恶意串通伪造借款,孟某与李某分别罚款3万元,A房地产公司罚款20万元,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我们依照民事诉讼法对某当事人进行司法制裁,对类似的不诚信行为敲响了警钟。”该案主审法官说。
  但实践中,民事领域的不诚信诉讼行为不在少数。诚实信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信用、守诺言。法官提醒,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证人、代理人、鉴定人、勘验人、审判人员等,都应当依靠“真凭实据”,隐瞒、欺骗、串通、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冲击诚信底线,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优化诉讼生态
对不诚信诉讼行为零容忍

  “您好,请仔细阅读《诚信诉讼承诺书》并在承诺人处签名……”10月20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人王某认真阅读该院发出的《诚信诉讼承诺书》并在承诺人处签名确认,随后工作人员将该份承诺书连同其他起诉材料转入立案程序。
  据悉,从立案环节起,太原中院制定出台了全流程规制不诚信诉讼的工作指引。近年来,面对不诚信诉讼行为,太原法院以“眼睛瞪得大大”的敏锐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心完善内控措施,加强审判权的监督管理,从2020年9月开始部署了“严守审判纪律严惩虚假诉讼优化诉讼生态”活动,从内外两方面着手优化诉讼生态。
  对内,法院在立案环节,实行强制检索制度,及时对重复诉讼案件、系列案件进行预警提示;在审判管理环节,出台《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即“五四”工作法;在司法鉴定环节,推行诉前鉴定和鉴前听证制度,规范鉴定收费标准,打造便捷、低廉、阳光、权威的鉴定机制;在执行环节,实行“135”执行机制和“29221”执行工作法,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信访环节,推行“1+7”信访工作模式,信访事项实质性化解形成闭环。
  “近期为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我们还对近两年制定的几十项制度进行了归纳汇总,集成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用一条总线将诉服、立案、审判、执行、鉴定、信访各领域六个环节监督制度串联起来。”于昌明说,这些措施既体现了我们对内加强审判权监督管理的决心和举措,又实实在在让法官行使审判权时做到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对外,加大了对当事人不诚信诉讼行为的规制,严惩虚假诉讼,起草出台了《关于规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立案、管辖、回避、审理、执行、信访、处罚、监督、宣教等方面对诉讼参与人不诚信诉讼行为进行规制。
  良好的诉讼生态应该是诚信、理性、规范、廉洁、阳光的。近年来,太原中院对内规范审判权运用,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对外规制不诚信诉讼行为,严惩虚假诉讼,诉讼生态有了较好的改善。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持续亮剑,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空间,以诉讼诚信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打击不诚信诉讼
共建诚信社会

  “优化诉讼生态不能让法院唱独角戏,要加大公检法司的协调配合。”“建议法院运用诉讼大数据,利用不同颜色的‘诚信诉讼码’标识个人或企业近几年的诉讼诚信情况。”
  9月14日,完善审判权监督管理、规制不诚信诉讼行为、优化诉讼生态专题研讨会在太原中院举办。来自省内民诉法领域的知名专家和太原市公检法司的实务界代表应邀参会,就优化诉讼生态的理论研究和具体做法展开热烈讨论,为高质量司法提供有益参考和智力支持。
  7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代表作主题发言,结合专业理论和工作实践就优化诉讼生态提出思路和方法,并对《指引》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大家纷纷表示,该《指引》遵循了诉讼规律,体现了诉讼法原理,能够有效遏制诉讼不诚信行为,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使不诚信诉讼行为的规制有章可循,必将进一步优化诉讼生态,为法治太原、诚信太原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正如大家所说,一个诚信、理性、规范、廉洁、阳光的良好诉讼生态的建立,离不开所有法律人的智慧和力量,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喜春表示,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建设和维护良好的诉讼生态,以诚信诉讼引领诚信社会建设,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报记者闫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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