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贫困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与全省农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5日,省民政厅消息,2018年以来,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50元,比上年增加920元,增长12.6%,增速比上年快1.9个百分点。2018年,我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采取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扶贫、社会扶贫等多轮驱动的办法,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对推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效果明显。2018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8.9%)高3.7个百分点,比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0.6%)高2个百分点;绝对额占全省农村和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平均水平的比重分别为70.2%和79.5%,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3和1.3个百分点。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与全省、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
我省贫困地区农民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包括: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转移净收入大幅增长。其中,2018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156元,比上年增加231元,增长7.9%,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4.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记者 郝晓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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