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卫波报道: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所有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政策实现了“三个全覆盖”。8月19日,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求学过程中遇到经济困难可寻求相关帮助。
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资助政策不断修订完善,尤其在高等教育方面,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混合资助政策体系,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实施、学生受益”的资助工作格局,从制度上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高校学生资助渠道主要有这些:
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
直招士官资助: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孤残、农村低保学生及烈士子女。
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