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政策出台
2024-04-07 09:21:33 来源:
太原晚报
4月6日,从省招考中心获悉,今年重点高校招生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省招考中心公布了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核要求等。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和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不包含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6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我市的娄烦县,22个省级贫困县包括我市的阳曲县。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招生计划志愿。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记者 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