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月14日,晋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出席会议并讲话,晋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望远,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晋城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晋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晋城市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与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征集情况的报告并对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晋城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晋城市政府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晋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六个书面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晋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拟提请晋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任命李晓波为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代理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常青向李晓波等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常青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希望他们牢记誓言、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在新的岗位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常青要求,要以有力的督办落实持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要持续强化跟踪监督,提高监督质量,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在办理机制上再完善、跟踪监督上再加力,创新监督机制,集成监督手段,实时听取汇报,视察调研,推动审议意见的有效办理和落实;要进一步梳理办理情况,完善办理台账,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增强代表履职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以生动实践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要更加注重全程监督,项目实施前制定方案,实施中组织动员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实施后实行年度报告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项目圆满完成;要更加注重人民至上,在实施票决制过程中探索邀请项目建设辖区内的群众直接参与,让人民群众评,让人民群众议,在评议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民生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要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筹备好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四个一”的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细致做好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有序进行;要在落实上精准到位,明确任务,列出清单,确保细化实化、精益求精;要在配合上密切协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决胜的临战状态,全力以赴打好筹备工作冲锋战、协同战、质量战。
会前,晋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23次主任会议,听取了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拟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情况介绍、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责编:闫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