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日前,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
据了解,该制度按照依法检验、超标必修、违法必处、闭环监管的原则,实现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的信息共享和闭环管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应到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进行维修治理,M站完成维修治理并上传维修治理信息后,车辆再到同一家I站进行复检,未经M站维修治理的一律不予复检。
目前,晋城市共有有资质的维修站(M站)10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15家,还有5家(I站)即将投入运营。(卢科、王杰)
(责任编辑:郭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