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商务厅日前印发《山西省中小企业园创建管理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每年奖励山西省中小企业园数量不超过15个,每个中小企业园奖励300万元至500万元。
省中小企业园将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壮大提供低价的场地、共享的设备、技术中心、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培育新企业、引进区外本地企业,不断孵化培养规模较大企业,为开发区创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培育一批“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开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展创业创新、融资担保、财税服务、技术创新、管理咨询、数字化赋能、低碳发展、智能制造等公共服务,深入开展惠企服务;鼓励建设数字化园区。
各园区投资运营单位自愿申报,相关主管部门层层审核同意后,向省小企业局推荐,省小企业局会同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授予“山西省中小企业园”牌匾。创建申报每年一次,工作考核每两年一次,重点考核园区的市场主体倍增、优质企业培育、公共服务、生产经营等运营情况,考核结果全省通报,作为考核开发区工作的重要内容。
省中小企业园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称号并收回牌匾:拒绝参加工作考核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有关扶持企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制度不落实,严重影响企业入园积极性的;乱摊派、乱收费等严重侵犯中小企业权益的;服务业绩较差,园区企业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