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为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政治担当,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古县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以法治建设成效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法治建设,打造良好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特别是重点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坚决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深化创建法治示范县工作、法治攻坚行动和法治惠民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四是扎实推进全民普法,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营造法治社会浓厚氛围。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担负起整体谋划、统一部署,指导督促、考核评价等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形成党委统筹揽总、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五是全县各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有关工作规定,协调工作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