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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尧都区乡贤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落实惠民工程服务特殊群体获赞纪实
2023-11-22 15:45:14 来源:三晋传媒网
山西省临汾市将“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以来,临汾尧都区司法局全面提升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服务质效,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组织了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在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4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轮值,为尧都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当中尤其是乡贤法律服务工作者们,更是通过实际工作获得群众一致称赞,满意率达到了百分之百标准。
积极参与普及政策服务群众
活动开展以来,临汾乡贤法律服务所根据《尧都区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此服务广大尧都社群,因其擅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在办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表现突出,得到了当事人一致认同和赞赏。
日常工作中,乡贤法律服务所每周安排从业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在交警队事故科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主题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特定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惠民工程”的知晓率和首选率,有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质增效。
突出两点,化解矛盾服务当事人。
他们的具体做法可圈可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优化法工队伍建设。当第一时间接到司法局工作安排,该所高度重视,组织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群众工作等各方面开展惠民工程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乡贤法律服务所法工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大力开展交通事故普法宣传工作,定期在公安局交警队事故科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处理交通事故宣传册页,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讲解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开展普法讲座及沙龙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共计20余场次;三是精心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临汾乡贤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交通事故理赔经验优势,按照制定的法律服务计划,派驻优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交警队事故科驻点工作,“全时空、全天候”的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每周二、周五安排从业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在交警队事故科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为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交通事故理赔一站式服务,力争将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在庭前,      让群众办事更加省时省事省心。
此项活动开展以来,乡贤法律服务所共在公安交警队事故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563人次,办理交通事故案件195件,极大解决了当地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为全民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贡献了应有之力。
以案普法,办案实操惠民暖心。
案例回顾之一。2023年3月14日,温某驾驶的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三轮车在村口发生交通事故,致温某身体多处受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格取证认定此次事故为双方负同等责任。但温某认为自己受伤较重,李某应当承担事故的大部分责任,要求李某一次性赔偿6万元。李某表示自己无固定收入,经济拮据,只能赔偿温某2万元。双方因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产生纠纷。调解员孙建伟在了解到情况后,安抚双方当事人保持情绪稳定,劝导双方保持冷静。然后先与李某沟通协商: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合理费用的计算依据,帮助李某计算出较合理的赔偿金额。并向李某普法说明,若双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赔偿金额非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诉讼费、律师费等其他开支,得不偿失。通过反复耐心调解,以及在本案中双方责任已明确,且李某发生事故后一直积极配合处理,也愿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李某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富裕,诉讼未必能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赔偿,反而会因此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终温某和李某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当事人更是表示政府的惠民工程深入人心,给 老百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争议纠纷,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清晰,矛盾纠纷的焦点集中在赔偿金额上。在调解纠纷过程中,由于法律调解介入方正确适用了相关法律,让理赔有据可依,充分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通过分析利弊,为纠纷有效解决打下扎实的基础。而且让当事人了解到调解的重点是沟通,而沟通的核心是专业的调解员。这起案件不难想到,将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安排到了群众的身边,是解决矛盾和化解纠纷“催化剂”,是打通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基本有效工作方法。
案例回顾之二。2023年7月21日,郭某某在驾车回家途中与开代步车的张某某相撞,致使张某某左腿股骨中段骨折,在县中医院治疗无果后转至市人民医院治疗近三个月,出院后因后期治疗护理与郭某某发生纠纷,经中间人调解一直未成功。本案系损害赔偿纠纷,调解难度大,中间人调解一直未达成协议,反而使本案愈加复杂化,双方各执一词,且情绪波动极大。调解中,调解员李鹤群了解案发经过后分析,当时张某某驾车正常靠右行驶,郭某某驾车靠左且速度较快,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郭某某认为3个多月已花费17万余元,也已仁至义尽,后期适当负担些即可。张某某认为自己腿都骨折了,说不定以后都要靠轮椅行走,还需人护理,理应全部赔偿。在赔偿方面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调解员李鹤群耐心工作,不急不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和双方当事人的分别沟通,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经过摆事实、讲道理、打比方等各项调解技能的运用,逐渐打消了各方顾虑,经过一天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某给乡贤法律服务所送来了锦旗,直夸党的政策好。
诚信赢赞赏,普法报春晖。
据该所法律人士孙建伟介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本质是意外,当事人对责任认定及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共识,非常常见。诸此类多案件的调解,如何获得当事人的信任至关重要,因此扎实的专业基础、沟通技巧的运用、能换位思考的同理心都决定着调解的成败。
人民调解介入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争议,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尧都区司法局扎实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扎根基层、便利快捷、形式敏捷、利民便民。把人民调解引入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这是有效调解该类纠纷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途径。在日常普法过程中,维护事故当事人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并潜移默化的引导人民群众建立起“学法、懂法、遵法、用法”的法治思维,是推进平安建设、创建法治社会的强大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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