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临汾市静态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的停车管理员,为了规范路边有序停车,在这里停车将要实施收费了,近些天为试运营期,免费停放……”
10月9日上午,临汾市静态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100余名停车管理员统一身着制服,佩戴工作证件,手持终端设备,在贡院街、福利巷、青狮街、财神楼、体育街等路段全面展开试运营,管理员对车辆停放及收费流程进行操作演练,同时向车主发放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宣传彩页,并现场解答车主停车收费相关问题。据悉,试运营期间不进行收费,正式收费将于近期开始。这样以来,将切实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进一步缓解“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此次试行临时停车泊位收费道路共8条,停车位共1564个,收费标准分为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为:贡院街(师大—迎春街)规划停车位297个、福利巷(鼓楼南大街—平阳南路)规划停车位198个、体育街(解放路—五一路)规划停车位179个、财神楼(解放路—贡院街)规划停车位113个、青狮街(解放路—贡院街)规划停车位145个、信合西路(鼓楼南大街—滨河东路)规划停车位250个、洪家楼(红卫路—贡院街)规划停车位89个;二类区域为:中大街(向阳路—鼓楼西大街)规划停车位293个。
停车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临时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前15分钟免费,15分钟后将列入计费时段累加收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临时停车泊位小型车辆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2.5元/半小时·辆(车位),二类区域:2元/半小时·辆,7:00—21:00为一个计费周期,计费周期最高收费标准一类区域为:50元/辆(车位)、二类区域为:40元/辆(车位),计费周期内车辆连续存放最高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中型车辆(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客车或总重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按停车收费标准的2倍收取;大型车辆(乘坐人数大于20人的客车或总重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3倍收取。
新能源汽车、执行公务的警车和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免收停车费。
临时泊车的缴费方式分非预付费和预付费两种,非预付费车主准备开车离场时应主动寻找收费管理员办理离场,停车费以智能收费终端记录的出入场时间计算为准,车主可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软件进行扫码付费;预付费车主停车入位后,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软件对停车费进行预缴,当车辆离场时需主动寻找收费员办理离场,停车费以智能收费终端记录的出入场时间为准,停车费扣除后,应退金额自动退还。
如果车主在收费时段停车未付费,将会在智能收费终端系统中留下欠账记录,当再次停车时收费管理员手持终端会自动提醒,车主需在补缴完成后方可停车。停车收费后,现场负责停车管理人员会为车主提供专用定额发票,车主也可定期到静态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打印电子发票。(李志峰)
(责任编辑:孙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