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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则除隐患 安全文明出行
2019-12-02 11:47:27 来源:三晋传媒网

  2011年,公安部决定2012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2011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天是2019年12月2日临汾市举办第八个122全国交通纪念日临汾交通警察大队和交通志愿者协会主办,有企业、学校等参加人数达百人。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中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5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利于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有利于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赵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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