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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9-08-30 09:58:49 来源:临汾日报

8月28日至29日,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洪,副主任王金珍、张庚博、任天顺、王国平、冯建宁、张学伟,秘书长及25名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副市长潘海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太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说明及研究意见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19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有关决议(草案)、审议意见(草案)等。

表决通过了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汾市本级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汾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陈小洪强调,临汾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临汾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下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抓紧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措施,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临汾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全面提升预算、决算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临汾市财政平稳健康运行;要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摸清各类国有资产家底,积极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就如何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陈小洪要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新时代人大工作,确保融汇于思想,贯通于实践。要加强上下级人大联动。在学用总书记重要思想上持续加强交流研讨,在重大工作层面上加强协调联动,互相支持配合。在工作经验交流上要加强学习借鉴,共同提高。在方法机制上要不断丰富,广泛开展座谈交流、交叉调研、交叉视察等活动,推动三级人大联动常态化制度化。

要加快推进常委会各项重点工作。在立法工作方面,法工委的同志要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收集的意见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改完善。要根据今年的立法计划,做好《临汾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代表工作方面,要按照实现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持续抓好,高标准完成代表联络站建设任务。

要结合当前临汾市正在开展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的监督活动,切实推动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问题得到解决,持续不断提升临汾市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市县两级人大要把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以工作上的实际成效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记者 郑静)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责任编辑: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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