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态扶贫”的金光大道越走越宽广
2019-07-12 10:02:07 来源:
山西日报
7月4日,《人民日报》一版头条位置刊发了一篇题为《山绿了,日子也红火了》的报道,介绍了山西着眼于长远发展,因地制宜大搞“生态扶贫”,开辟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日子火、前景好”的绿色发展之路,实打实地展示和印证了“生态扶贫”的广阔前景。
“生态扶贫”,是推进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行动。近几年,山西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生态恶化与深度贫困相互交织中探寻创新发展之路,把“生态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战略工程来抓。这几年全省组建了2500多个造林合作社,贫困县造林任务全部安排给村造林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贫困户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贫困县造林投资标准提高到了每亩800元,其中45%作为劳务支出。仅去年,全省58个贫困县退耕还林183万亩,惠及8.9万贫困户;造林绿化285.5万亩,全省造林合作社带动5.2万贫困劳动力增收。
山区的综合开发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当今,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进程中,从思想观念上要破除守旧思维定式。只要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持续开发探新路”的坚强决心和毅力,就会让荒山变绿、绿中生金,使广大农民群众对推进山区综合开发、生态扶贫潜力巨大的美好前景充满自信。然而,仍有些地方对“生态扶贫”存有一定的“思想误区”,认为山区开发见效最快的是发展“经济林”,发展“生态林”只是面上绿茵茵好看,解决不了农民增收问题。因此偏重于“单一开发”模式,致使山区综合治理效果欠佳,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山西的实践证明,“生态扶贫”是山区综合开发治理、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是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富民事业”。
“生态扶贫”应该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机制。从国家和政府的层面上,实施“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具体的政策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职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若干意见,对区域生态欠账、生态补偿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依规进行果断处理。
要叫响“生态扶贫”的战略口号。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生态扶贫”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让生态文明入心入脑,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要强化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形式,巩固和发展生态建设成果,对肆意损害生态的种种不法行为,要敢于亮剑。要坚持政策导向和引领作用,实施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双管齐下,把“生态扶贫”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和区域综合考评体系,并跟踪“问责”和“追责”。同时,要强化干部的离任生态审计和监督。坚决遏制一些干部“带走政绩、留下污染、生态亏损、百姓受害”的不良倾向延续下去。
“生态扶贫”,可以产生不可估量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正是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本质要求和关键所在。实施“生态扶贫”战略,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全力以赴开创“生态扶贫”的新局面,建设“大美山西”“美丽中国”,是我们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