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宇奇)按照临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12月4日上午,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干部职工在平阳东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芳带领宣传人员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认真解答市民提出的疑问。同时,还通过摆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版面,以市民易于接受的图文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期间累计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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