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一
2019年6月18日上午11时许,西辛庄中队民警在孝石29公里处查获王某(男,汉族,孝义市梧桐镇人)在长期占用左道的情况下超车,中队民警在取证后将王某口头传唤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案情回顾二
2019年6月18日下午16时许,中队民警在同一地点查获裴某(男,汉族,介休市义棠镇人)在长期占用左道的情况下与右侧车辆并排前行,遂即中队民警将裴某口头传唤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数据库查询,裴某于2019年5月份,王某于2019年6月份曾签署过孝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重中型货车靠右行驶告知单》,面对告知单中的自己签名,王某与裴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处罚结果
最后王某、裴某二人因涉嫌违反交通管制,强制通行,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上述二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示
各位重中型货车驾驶员G340国道(原S321省道)全线交通管制,禁止重中型货车占用左道行驶,违者罚款拘留。切莫一时超车图快,发生事故为时已晚。(孝义交警供稿)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