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 联系热线:17636155855
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筑牢根基担使命——柳林县司法局党建引领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纪事
2019-12-20 16:10:15 来源:吕梁日报
      今年以来,柳林县司法局牢牢把握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总目标,认真落实新时代“七好”司法所建设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总要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支部建设为统领,持续抓好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有效发挥了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A建强支部、健全组织,让党旗在基层高高飘扬
      按照柳林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工作思路,柳林县司法局确立了“支部建设全覆盖”的工作理念,坚持“三个先行一步”,抓好抓实乡镇司法所支部建设。
      组织建设先行一步。该局党组成立了乡镇司法所支部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统筹推进各司法所支部建设工作。在强有力的领导下,仅用一周时间,该局党总支和12个党支部全部批复成立,6个司法所建立了独立党支部,8个党员数量不足的司法所按照地域就近原则建立了3个联合党支部,并为无党员的石西司法所指派了一名党建指导员。
      阵地建设先行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是阵地建设的基础。该局为每一个支部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做到党建章程、党员管理等制度上墙。在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注重软件配套建设。将支部自身建设、法律法规等文字、图片资料统一归档整理并装订成册,订阅了《中国司法》等杂志,为支部活动的开展夯实理论基础。
      党员活动先行一步。该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孟门司法所主动深入涉煤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高家沟司法所深入郝家庄小学、大成垣小学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助力健康中国”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三交司法所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深入刘志丹纪念园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通过多种有特色的活动,各支部的活力不断被激发,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持续发挥。
      B完善阵地、强化保障,让信息化更加务实亲民
      为了加快阵地标准化创建步伐,该局确立了“三个到位”的工作理念,稳步推进阵地建设。
      该局将办公用房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确保必须到位。经过多方努力,目前,该县司法业务用房达标司法所达70%以上,拥有独立办公用房的7个司法所和占用乡镇一体化办公楼独立办公的3个司法所已经按照《山西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实施办法》的要求,建成了整体色调、主体形象和标识标牌统一的标准化司法所;跟随乡镇政府大楼整体拆迁重建的5个司法所已经落实了搬迁地点,明年将建成投用。为确保人力财力保障到位,该局将全县17个政法专项编制、36名专职调解员和20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因地制宜分配到了15个乡镇所,实现了所均5人。将在编在岗人员人均2.2万元的工作、日常运行公用、办案、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主动协调乡镇党委严格落实好各项经费。为确保“智慧司法”建设到位,该局以装备建设为重点,及时更换信息化建设标准的硬件设备,配齐了执法记录仪、社区矫正指纹签到机等电子设备;在15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建成了政府内网及政法专网,打通了四级网络互联互通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推广司法重点业务移动端APP和司法行政钉钉移动办公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区矫正平台,部署了法律援助远程视频系统,共解决10起法律疑难案件。
      C坚守初心、服务为民,让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司法的最终落脚点在为民服务、为民解难题上。为此,柳林县司法局明确了“服务人民、坚守初心”的理念,全力做好新时代的“四员”。
      当好政策理论的“学习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该局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化了对司法制度的理论基础、基本构成、改革进程和运行规律的认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和优秀司法所长进行了专题授课,及时分享工作经验,提升了司法人员的理论功底。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认真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了由两名党员带队的三人民调小组,打造金牌民调队伍,在该县明清街拆迁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着力打造调解品牌,培育了“知心话聊调解室”“全科调解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该县各司法所共排查矛盾纠纷237件,化解229件,调解成功率达97%。登记在册的诉调案件9起,成功调解4起;访调案件21起,调解成功19起。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在“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开展之际,全局上下早部署、早行动,鼓励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进村入户,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截至目前,该县免费法律咨询量已达2104件,群众满意度 99.99%。当好社区矫正的“帮扶员”。通过传统文化教育、心理疏导、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模式,使1048名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近三年共救助两类人员126人,累计救济款达3.78万元,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借助司法所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更好地完成好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幸福’的新柳林贡献自己的力量。”柳林县司法局局长刘喜生表示。(记者 刘少伟)
(责任编辑:吕奋珍)
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