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近日,离石区公安局对王某某(男,29岁)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2020年1月28日23时许,吕梁市人民医院确诊王某某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经离石区公安局会同疾控卫生部门的详细调查发现,王某某有前往武汉的经历,并于1月19日乘飞机返回太原,1月21日与朋友自驾车回到离石。当时正值武汉新冠肺炎传染的高峰期,王某未采取相应的防护、隔离措施,未履行任何报告、报备,发病后未及时到医院进行相关的检查诊断,后入住某宾馆且频繁外出就餐、购物等致使与其直接接触的59名接触者被强制隔离或居家隔离,其行为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日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阻击战关键时期,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异常症状、往返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勿心存侥率、以身试法,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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