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网查询,驾驶员叫邓某红,(男,汉族,身份证号:14232719****105631系山西省柳林县孟门镇**村人)准驾车型为C1,其提供和使用的驾驶证、身份证是伪造、变造吉某明的(男,汉族,身份证号:14232719****085612系山西省柳林县孟门镇***村人)准驾车型为A2,经询问了解,驾驶员邓某在与朋友合伙买了半挂车之后,因为办理A2本时间过长,出于侥幸心理,三月份在网上找到办理假证的人,加上微信花了一千元套用了同县吉某的身份信息,伪造了身份证和驾驶证。
邓某因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南阳中队给予罚款6000元的处罚,涉嫌伪造国家身份证件罪移交辖区南阳派出所,目前,邓某已被刑事拘留。
作为交通参与者,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上路行驶,切莫存在侥幸心理,一定要遵章守法,依法考取驾照,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驾驶员,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孝义交警队供稿)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