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上十点多,费某开着重型半挂车在石楼县阳河附近公路,和李某驾驶的半挂车撞在一起。接警后,石楼交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分析,当天路面湿滑,路况是下坡转弯,费某对雨天驾驶半挂车认识不足,对路况不了解,只管住了车头没管住挂车,以致于挂车占道,造成事故。 石楼交警认为,当事人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