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晓红 樊红卫)2019年4月4日15时36分许,李某勤驾驶晋A307MK号小型面包车(实载11人,核载7人),在临县三曲线三交镇胡公村路段由南向北行驶时,因驾驶不慎、将横过马路的行人薛某娥撞倒,致使薛某娥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一起交通事故。
本起事故中李某勤超员,不避让行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薛某娥应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通过时,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也有一定的责任。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超员驾驶是具有安全隐患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本起事故中李某勤驾驶小型微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严重超员,客车超员的危害极大,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望广大驾驶人切勿超员,乘车人切勿乘坐超员车辆。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