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晚,中阳交警大队金罗中队民警在中阳城内滨河路对过往小型车辆进行检查,到24时左右发现晋J6F***的小型轿车有酒后驾驶嫌疑,随即将驾驶人柳某带往金罗中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发现该驾驶人柳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柳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