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晓红 樊红卫)2019年9月16日晚,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凤凰路段开展“防事故,除隐患,保大庆”集中查处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中,连续查处3起酒驾。
晚上20时30分许,一辆二轮摩托车时快时慢地向民警临检方向驶来。被民警拦下后,驾驶员是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神色慌张并喃喃自语道:“摩托车也检查吗?”,民警告知其二轮摩托车同样属于机动车的交通常识,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同时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无牌照,且刘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质。民警依法对刘某予以罚款1500元,并移交办案中心。
22时06分许,在民警对沿线机动车抽查检测中,一辆号牌为晋JSV738的白色小轿车停了下来,驾驶员下车后佯装打电话并准备伺机离开现场,但这一切可疑现象早已被执勤民警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来。民警上前对该驾驶员询问,驾驶员李某对饮酒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对驾驶员李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李某予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22时25分许,,一辆二轮摩托车驶进民警临检区域并几次试图调头绕道而行,民警拦下该摩托车后,驾驶员辛某谎称“看见警察害怕”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辛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同时辛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无任何牌照,且辛某未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资质。民警依法对辛某予以罚款1500元,并移交办案中心。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饮酒莫驾车,侥幸心理不可有,安全意识要常有。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