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助和保障作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对交口县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救助,10月9日上午,交口县人民政府在县交警队召开联席会议,就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政府、财政、法院、交警、卫健委、农机、银保监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
交警大队党支部委员刘定玉宣读了《关于成立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各单位职责。
政府办刘盛堂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一种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群众期望值高、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救助基金垫付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要有足够信心把这项惠民工程做好、制度执行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用好救助基金,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化解因资金短缺诱发的社会矛盾;二是要健全工作机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确保该项惠民政策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垫付救助权限、程序、时效和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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