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晓红 刘飞江)事故案情:2019年10月3日8时许,李某红(男,方山县大武镇龙凤村)驾驶晋JS8****(晋JH***)半挂牵引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方山县土韩线(土岔则村)路段时,与李某光(男,方山县峪口镇峪口村2社)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李某光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经民警调查取证,货车司机李某红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事故发生时,且长时间驾驶,身体疲劳,未注意到行驶中的自行车,导致发生事故。货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不管是单次死亡人数还是致死率,都远高于普通交通事故,无证驾驶的理由千千万万,归根结底就是驾驶人侥幸心理作怪,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犯罪嫌疑人李某红因涉嫌交通肇事案已于2019年10月4日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方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且根据不同车型的驾驶难度和安全要求,我国驾驶证也对应分为不同的等级,如果准驾车型不符,不但极大的增加安全隐患,也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请自觉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吕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