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下关阳渠线查处农村道路重点违法行为。16时许,晋JXE***车辆逆行,欲强行通过检查点,检查民警合力将其拦停。经呼气式测试,驾驶人马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询问得知,马某某明知饮酒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的,因公司打电话开紧急会议,为了赶时间却铤而走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马某某予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王唯 刘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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